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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结婚/婚假/产假政策汇总来啦!

2024-02-23 09:12admin福州华欣试管中心

七夕节快到了

肯定有不少情侣准备近期结婚

今天宝就给大家汇总一波

目前福州现行的

结婚、婚假、产假等政策

还不太清楚的友友们

快看过来

结婚

今年七夕节为8月22日(星期二),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具体结婚登记指南如下:

01

结婚登记材料

1、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

集体户口应提供本人已加盖户籍章的个人页(有户口具体地址)或集体户口首页加个人页或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盖管理户口单位的印章加个人页。

2、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与户口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同的,应到公安部门更改一致。

3、男女双方两寸近期(半年内)合影免冠证件彩照(红底或蓝底)三张。不可使用合成照片。

①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②再婚当事人:曾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曾法院调解离婚的,需携带法院调解书;曾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02

结婚登记范围

自2023年6月1日起,福建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双方户籍地均非福建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省内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不含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03

结婚登记预约

为满足广大群众需求,目前福州市部分婚姻登记处开放线上预约婚姻登记。结婚登记预约入口可以在【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对话界面回复【结婚】,即可获取福州结婚登记线上预约入口。

婚假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小提示:福州户籍的新婚人员,还可以免费婚检哦!大家可以在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婚检】即可获取免费婚检条件以及婚检机构。

产假、照顾假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

① 生育一胎:最低产假158天

② 生育二胎:最低产假158天

③ 难产:最低产假158天+难产假15天=173天

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有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

①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②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假期98天,流产假期与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相适应,维护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育儿假

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其子女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十天育儿假

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且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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